为助力“六稳”“六保”,3月以来,宁波慈溪法院针对涉小微企业案件、涉民生案件等开展专项执行,坚持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“两手抓”,持续强化民生司法保障,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。3月中旬,根据宁波中院部署,慈溪法院进一步开展“春·甘霖”专项执行,让专项执行的成果惠及更多的人民群众。目前,该院促成涉企案件达成执行和解25件,执行到位金额.59万元,成功帮助企业融资余万元。“活查封”助企业走出困境“法官,我要举报,被执行人还有很多机器设备!请求法院进行查封!”一位中年男子情绪激动地跨进慈溪法院执行局的大门,因为过于激动,手中的判决书被攥得有些皱巴巴。原来,该名男子曾与某工厂有过买卖关系,但工厂却未按约支付货款,涉及金额达40余万元。案件进入执行阶段,执行法官在实地走访调查时发现,工厂内有10余台注塑机及多条流水线。但当执行法官询问工厂负责人时,对方却表示只有部分设备是自己的。见对方言辞闪烁,眼神躲闪,执行法官直觉其中有“问题”。于是,执行法官向该负责人释明了虚假陈述、隐匿财产的行为可能受到的法律制裁。同时,也详细告知,对于有主动履行意愿但暂时无能力履行的被执行人,法院可采取的善意执行政策。执行法官向工厂负责人核实设备情况一番释法明理,该负责人终于承认了上述设备均为工厂所有,也向执行法官坦言了目前的困难处境。为更好解决该案,执行法官将调查情况告知申请执行人,并向其讲述了“竭泽而渔”的道理。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,案件双方达成执行和解。另一边,执行法官经过评估,对厂内设备采取了“活查封”。所谓“活查封”,即在不改变法院对有关财产的查封这一前提下,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使用有关财产,但不得转移、隐藏或变卖。通过“活查封”,盘活了被执行的资产,不影响生产经营,不扩大负面影响,以时间换空间,使被执行人能持续稳定创造更多的价值,实现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“双赢”。被“活查封”的设备3月以来,慈溪法院运用活查封形式查封机器设备50余台,帮扶5家被执行人企业继续生产经营。灵活运用强制措施助力企业融资A公司作为被执行人涉及到11起执行案件,涉及债务共计余万元。经查明,A公司名下目前有两块土地使用权,其中一块抵押给了债权人。由于公司目前缺乏流动资金,既不能维持公司经营,也无法偿还所欠债务。经过评估,执行法官认为A公司的经营基础良好,具备持续发展的能力。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,在征得所有债权人同意的前提下,法院对该企业未抵押的土地使用权予以解封,该企业得以顺利融资,度过困境。执行法官在查看现场目前该公司预计每年纯利润可达万元左右。公司负责人表示,今后将好好经营公司,尽快还清剩余债务。因案施策,灵活运用查封手段,既缓解了公司的燃眉之急,也避免了因执行而断了企业生产经营的“后路”。无独有偶,慈溪市胜山镇的一家配件企业因疫情原因,也发生了资金短缺情况,短时间内难以偿还债务。法院在评估公司情况后,经过综合考量,认为该公司的总资产远大于所负债务,后法院解封了其部分财产使企业成功融资,现该企业已顺利复产。
转载请注明:
http://www.aideyishus.com/lkzp/673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