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0目的
减少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,提升注塑部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。
2.0适用范围
适用注塑部所有员工之日常工作管理。
3.0职责
3.1经理:监督各项内容有效动作,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,组织安全培训活动,必要时提供相应资源;
3.2领班(技术员,组长):保证各项内容有效执行,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消除,对员工定期进行安全事项培训,提高员工安全意识;
3.3员工:按要求严格遵守及执行。
4.0内容
4.1上岗员工必须熟悉自己的工作区域(所在区域)的走火示意图,安全通道,消防报警系统标示及功能、走火门,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消防常识,记住厂内外的火警电话号码,当有火险意外需要疏散时,要听从消防人员指挥;
4.2树立“安全生产,人人有责”的思想,坚持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的方针,并提高个人安全意识;
4.3员工在不熟悉电器设备、注塑机性能状态、操作方法、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下,不得使用(操作)电器设备,注塑机预防出现安全事故;
4.4严禁人员在机房内吸烟、玩火,无关人员不得使用石油气火枪;
4.5使用火枪时火焰不朝向人,易燃物品(如:包装材料、脱模剂、防锈剂、顶针油、洗模水等原材料;
4.6爱护消防器材,严禁损坏消防器具,如无需要,任何人不得动用消防器材(如报警系统、灭火器、消防栓等);
4.7保持安全通道无阻,在灭火器、消防栓、电铃、控制电箱、电闸下面(红色区域)禁止堆放物品;
4.8不得用湿手接触电器设备开关、电源插座等,禁止拔动转动中的电风扇,以防触电和弄伤手指;
4.9液态罐装容器(脱模剂、洗模水、顶针油、防锈剂及石油气)等严禁敲击和接近热源(如火:焰高温溶胶和热炮筒等)以免引起爆炸;
4.10严禁在拆下安全门及其防护罩的情况下开机操作和生产啤货;
4.11上机操作前必须检验安全门是否正常?如发现安全保护装置异常或有故障失效时,必须停机,挂警告牌,并通知机修人员来检修;
4.12成品、水品箱、包装物品、原材料等不要堆放过高,不可超过2米,搬运速度不要过快,防止撞到人或倒下伤人;
4.13不得攀爬和滑行叉车,以防摔伤自己,撞伤他人,撞坏机器设备;
4.14严禁用刀片、尖利器具、火枪等与他人嘻闹、开玩笑,打批锋时,注意拿产品和刀具的方式、方法等,用力不要过猛,以防批伤手指;
4.15严禁用手触摸高温炮筒、热的溶胶或用手试探发热圈是否发热,不得用脚踩在炮筒上或防护罩上,以防烫伤手脚或触电;
4.16注塑机工作时,不准将手从机器的上伸入啤机安全门之间的区域和防护罩内,严紧伸手触摸机器移动以及转动部位(如调模齿轮、机铰、导铰、滑槽、锁模机构、螺杆移动、转动部位等处)以免夹伤手指;
4.17注塑机行动时,不得在滑动部位涂润滑油脂或清理机台内的料粒异物等。炮台移动时,不得清理料斗或叫料,以确保安全;
4.18严禁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之要求去进行机器、设备的操作。确保人、模具、机器的安全;
4.20检修机器、模具或取出粘模产品、清洗模具、装拆模具、冷水管及润滑机器时,必须将操作挚打手动位置,并关掉油马达电源(红色紧急停挚),需要到后门操作时应在操作面板挂上“禁止启动油磅马达”的警告牌。此时严禁任何人启动电源,触动其它按键,以防机器安全保护装置失灵,发生意外;
4.21严禁任何人站在工作中的吊机下面,不得从模具吊起的下面经过或停留.当清机洗炮筒或对空注射时,不准站在射嘴前方或走近射嘴旁,应关好喷嘴安全罩在时行清洗;
4.22不得拆卸机器上的安全门、防护板及炮台上的防护罩。(如清理机器需要拆下时,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其装回)。
5.0相关文件
《安全管理制度》
《工伤应急实施细则》